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子公司對擬設立的合營項目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溫州銀聯投資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溫州銀聯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溫州和晟文旅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溫州和晟公司”)擬向其擬設立的合營項目公司溫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暫定名,以下簡稱“合營項目公司”)提供財務資助借款額度不超過11,230萬元,上述財務資助借款年利率8.5%,期限自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
●本次交易不屬于關聯交易和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一、提供財務資助情況概述
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子公司溫州和晟文旅投資有限公司擬投資設立合營項目公司的議案》,同意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溫州銀聯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溫州和晟文旅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溫州和晟公司”)與新華園房產集團有限公司共同設立溫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暫定名,以下簡稱“合營項目公司”)以共同開發蒼南縣靈溪鎮江南新區B-24地塊,詳見同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屆董事會2022年第一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2022-002)。為支持合營項目公司的房地產業務發展,滿足其房地產開發的資金需求,溫州和晟公司擬按其出資比例向合營項目公司提供財務資助額度不超過11,230萬元,上述財務資助借款年利率8.5%,期限自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開的第九屆董事會2022年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并以全票通過了《關于子公司溫州和晟文旅投資有限公司對擬設立的合營項目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的議案》。詳見同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屆董事會2022年第一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2022-002)。
本次交易無需經公司股東大會和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也不屬于關聯交易和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獨立董事俞春萍、鄭曉東、鄭磊對本次財務資助事項進行了認真了解和核查,并發表了獨立意見。《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九屆董事會2022年第一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詳見同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二、財務資助對象的基本情況
財務資助對象名稱:溫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暫定名)
詳見同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關于子公司對外投資設立合營項目公司的公告》(2022-004)。
三、財務資助主要內容
1、提供財務資助額度:不超過11,230萬元
2、期限:自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
3、借款年利率:8.5%
4、用途:用于合營項目公司經營
上述借款均投入于合營項目公司房地產的開發經營,合營項目公司股東雙方的投入款項為按出資同比例、同等條件投入。
以上內容以具體簽訂的借款合同為準。
四、本次財務資助對公司的風險及影響
溫州和晟公司將持有合營項目公司50%的股權,并將向合營項目公司委派董事、監事和經營管理人員,能夠對合營項目公司的經營過程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控。溫州和晟公司在提供財務資助的同時,將認真參與合營項目公司的經營管理,積極跟蹤項目建設的進展,努力控制資金風險,確保溫州和晟公司資金安全。本次財務資助的資金主要用于合營項目公司經營,借款條件公允,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及資產狀況無不良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