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擬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3年度財務、內控審計機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l 擬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財務、內控審計機構的議案》,擬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3年度的財務報表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聘期均為一年。上述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情況
(一)機構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務所名稱 |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組織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冊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靈隱街道西溪路128號 | ||||||
首席合伙人 | 胡少先 | 上年末合伙人數量 | 225人 | ||||
上年末執業人員數量 | 注冊會計師 | 2,064人 | |||||
簽署過證券服務業務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 | 780人 | ||||||
2021年(經審計)業務收入 | 業務收入總額 | 35.01億元 | |||||
審計業務收入 | 31.78億元 | ||||||
證券業務收入 | 19.01億元 | ||||||
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審計情況 | 客戶家數 | 612家 | |||||
審計收費總額 | 6.32億元 | ||||||
涉及主要行業 | 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房地產業,金融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建筑業,采礦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教育,綜合等 | ||||||
本公司同行業上市公司審計客戶家數 | 22 | ||||||
注: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業務收入、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審計收費總額尚未審計結束,故仍然按照審計機構提供的2021年業務數據進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實際情況。
2.投資者保護能力
上年末,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計已計提職業風險基金1億元以上,購買的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超過1億元,職業風險基金計提及職業保險購買符合財政部關于《會計師事務所職業風險基金管理辦法》等文件的相關規定。
近三年在執業行為相關民事訴訟中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起訴(仲裁人) | 被訴(被仲裁人) | 訴訟(仲裁)事件 | 訴訟(仲裁)金額 | 訴訟(仲裁)結果 |
投資者 | 亞太藥業、天健、安信證券 | 年度報告 | 部分案件在訴前調解階段,未統計 | 一審判決天健在投資者損失的5%范圍內承擔比例連帶責任,天健投保的職業保險足以覆蓋賠償金額 |
投資者 | 羅頓發展、天健 | 年度報告 | 未統計 | 案件尚未開庭,天健投保的職業保險足以覆蓋賠償金額 |
投資者 | 東海證券、華儀電氣、天健 | 年度報告 | 未統計 | 案件尚未開庭,天健投保的職業保險足以覆蓋賠償金額 |
伯朗特機器人 股份有限公司 | 天健、天健廣東分所 | 年度報告 | 未統計 | 案件尚未開庭,天健投保的職業保險足以覆蓋賠償金額 |
3.誠信記錄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1次、監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監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處罰和紀律處分。從業人員近三年因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3人次、監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監管措施2人次、紀律處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處罰,共涉及39人。
(二)項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項目組成員 | 姓名 | 何時成為注冊會計師 | 何時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 | 何時開始在本所執業 | 何時開始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 | 近三年簽署或復核上市公司審計報告情況 |
項目合伙人 | 伍賢春 | 2008年 | 2006年 | 2006年 | 2015年 | 水晶光電、新亞電子、藍特光學、華研精機 |
簽字注冊會計師 | 伍賢春 | 2008年 | 2006年 | 2006年 | 2015年 | 水晶光電、新亞電子、藍特光學、華研精機 |
邱麟凱 | 2017年 | 2011年 | 2011年 | 2023年 | 藍特光學、電光科技 | |
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 | 王晨 | 2011年 | 2011年 | 2018年 | 寧波聯合、三花智能、圣達生物、上海鋼聯,均普智能 |
2.誠信記錄
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受到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業主管部門等的行政處罰、監督管理措施,受到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自律監管措施、紀律處分的情況。
3.獨立性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不存在可能影響獨立性的情形。
4.審計收費
2023年度的財務報表審計費用人民幣100萬元(含稅)、內部控制審計費用人民幣40萬元(含稅),并承擔其辦公所在地至現場審計地點的往返交通費及現場審計期間的食宿費用。
二、擬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一)審計委員會的履職情況
2023年4月3日審計委員會召開二○二二年度會議,會議審議了《關于對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從事2022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工作的總結報告》和《關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財務及內控審計機構的議案》。審計委員為認為: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的財務、內控審計能嚴格按照執業要求和相關規定進行,所出具的審計報告能夠客觀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和內控現狀。審計委員會還對該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公司2022年度審計的工作情況及執業質量進行了核查,對其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獨立性和誠信狀況均表示滿意。
審計委員會二○二二年度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財務、內控審計機構的議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二)獨立董事的事前認可情況和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在公司董事會召開審議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會議前,已知悉擬續聘的會計師事務所為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對該會計師事務所的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誠信狀況和獨立性進行了認真、全面的審查后,予以了事前認可。
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我們認為:公司擬續聘的會計師事務所在對公司2022年度的審計中,能夠嚴格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開展審計工作,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獲取充分恰當的審計證據;審計時間充足,審計人員配備合理,執業能力勝任;所出具的審計報告能夠客觀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狀況;審計意見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未發現參與公司財務、內控審計工作的人員有違反相關保密規定的行為。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經審計委員會提議并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且董事會在審議此議案時審議程序履行充分、恰當,故同意將此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董事會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財務、內控審計機構的議案》。擬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3年度的財務報表審計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聘期均為一年。同時,支付其年度財務報表審計費用人民幣100萬元(含稅)、年度內部控制審計費用人民幣40萬元(含稅),并承擔其辦公所在地至現場審計地點的往返交通費及現場審計期間的食宿費用。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并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